3.2.2致力于减少资源耗用及生产度物
3.2.3 坚持以预防为主,不断致力于环境改善。
3.2.4使员工充分意识到他们对环境的责任,人人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。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规定。
3.3.5在生产或服务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(废水、废气、固体废弃物、噪声等)应制定控制计划,采取措施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,
3.3.6在生产或服务过程中,应**考虑采用无污染的生产工艺,及设备、施工设施、施工方法等,不得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工艺及设备、施工设施、施工方法。在施工过程中,采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噪声污染,对施工现场的废弃物妥善处置。
3.3.7妥善保管易燃、易爆或有毒有害危险物品,应采取防范措施,防止在储运过程中发生火灾、爆炸或泄漏等事故,造成对环境的污染。
3.3.8 在储运过程中,应保证运输车辆状况良好,车身干净,不得混装有毒有害物品:车辆排放的废气、噪声及车辆冲洗废水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,在运输过程中,不得扰乱居民的生活。
3.3.9在生产或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请勿随意丢弃,并放置在制定位置。
3.3.10在公司厂区内施工或动火必须和公司生产部联系后方可进行,并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标识和措施。
3.4环境检查要求
为了监督相关方的环境保护行为,本公司对需重点施加环境影响的相关方进行不定期的监督与检查,检查的主要内容有:
3.4.1是否理解本公司的环境方针。
3.4.2是否因环境保护问题受到相关方的投诉,
3.4.3是否因环境污染事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**的处罚。
3.4.4 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,或已有明显的消减。
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方,公司将提出整改意见,对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、造成严重污染或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相关方,本公司将会采
采取处罚措施,以施加保护环境的影响。
3.5本要求自批准之日起实施。